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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LMI丁基胶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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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塞相关标准

·YY 0169.1-94 丁基橡胶输液瓶塞
·YY 0169.2-94 丁基橡胶抗生素瓶塞
·EP 注射用橡胶塞
·USP 注射用橡胶塞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药行业标准
国家医药管理局 发布

YY 0169.1-94 1994-07-02发布 1994-11-01实施
本标准等效采用国际标准ISO8352-2-1988《医用注射器具—第二部分:注射器瓶瓶塞》

丁基橡胶抗生素瓶塞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丁基橡胶抗生素瓶塞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丁基橡胶为主要原材料制造的一次性使用的抗生素瓶塞(以下简称“瓶塞”)。

2 引用标准

GB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531 橡胶邵尔A型硬度试验方法
GB 2828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GB3672橡胶实心模压和压出制品尺寸公差
GB 3672 橡胶实心模压和压出制品尺寸公差
GB 6543 瓦椤纸箱
GB 6682 实验室用水规格
GB/T 14233.2 医用输液\输血注射器具检验方法 第二部分:生物试验方法
YY/T 0169.3 丁基橡胶药用瓶塞化学试验方法

3 产品分类

3.1 瓶塞按所配套的瓶子类型分为A型、B型两种。

3.2 瓶塞的结构和尺寸按下图、表1规定。

3.3 标记示例

符合本标准要求、型式A型、公称尺寸32mm的丁基橡胶输液瓶塞标记为:
丁基橡抗生素液瓶塞32-A YY 0169.2-94

                    表1(单位:mm)

型式
A型
B1
B2
公称尺寸
20
20
20
主要尺寸
塞颈直径d1
基本尺寸
13.2
13.0
13.0
极限偏差
±0.1
冠部直径d4
基本尺寸
18.8
18.8
19.5
极限偏差
±0.2
冠部厚度h3
基本尺寸
3.3
2.8
3.0
极限偏差
±0.25
总高度h1
基本尺寸
8.8
8.5
8.7
极限偏差
±0.3
参考尺寸
d2
10.0
10.0
9.8
d3
5.0
5.0
4.8
h4
5.8
5.5
4.5
h2
2.2
2.2
3.0

注:①表1以外的尺寸可由双方协商而定。
  ②每只瓶塞的表面约为10cm2
  ③参考尺寸的偏差按照GB 3672规定。

4 技术要求

4.1 瓶塞的主要尺寸应符合3.2条规定。

4.2 物理性能

4.2.1 硬度

瓶塞硬度由供需双方协定,邵氏A硬度应不超过规定值的±5度。

4.2.2 穿刺落屑

瓶塞针刺落屑不应多于5粒。

4.2.3 穿刺力

穿刺瓶塞所需的力应不大于10N。

4.2.4 瓶塞与容器密合性

瓶塞与所配套的瓶子应密合。

4.2.5 自密封性

瓶塞经3次穿刺,应符合自密封性要求[当按附录D(补充件)进行试验时,亚甲蓝溶液不应渗入瓶内。

4.3 化学性能

瓶塞的化学性能应符合表2规定。

                  表2

项目
指标
挥发性硫化物(以Na2S/20 cm2橡胶表面计)/μg
≤50
紫外吸光度(220-360nm)
≤0.2
还原物质(20mL浸取液消耗0.01moI/L的1/5KMnO4的量)/mL
≤7.0
电导率/mS/m
≤4.0
混浊度/级
≤3
pH变化值
≤1.0
重金属(以Pb2+计)/mg/L
≤1.0
铵(以NH4+计)/mg/L
≤2.0
锌(以Zn2+计)/mg/L
≤3.0
不挥发物(每100mL浸取液)/mg
≤4.0

4.4 生物性能

4.4.1 瓶塞应无致热原。

4.4.2 瓶塞应无急性全身毒性。

4.4.3 瓶塞应无溶血作用。

4.5 外观

瓶塞的外观应符合下列规定:

  a. 表面不应有污点、杂质;
  b. 表面不应有气泡、裂纹;
  c. 表面不应有缺胶、粗糙;
  d. 表面不应有胶丝、胶屑、海绵状、毛边;
  e. 不应有除边造成的残缺或锯齿现象;
  f. 不应有模具造成的明显痕迹;
  g. 表面的色泽应均匀。

4.6 工艺要求

瓶塞出厂前须进行清洗和硅化处理。

5 试验方法

5.1 尺寸

以通用量具或专用量具检验。

5.2 物理性能

5.2.1 硬度:按GB 531规定进行(试片由生产厂提供)。

5.2.2 针刺落屑:按附录A(补充件)和附录B(补充件)进行。

5.2.3 穿刺力:按附录A(补充件)和附录C(补充件)进行。

5.2.4 瓶塞与容器的密合性与自密封性:按附录D(补充件)进行。

5.3 化学性能

按YY/T 0169.3进行。

5.4 生物性能

按GB/T 14233.2进行。

5.5 外观

以目力检验,必要时辅以游标卡尺或10倍放大镜。

6 检验规则

6.1 瓶塞交货出厂须经生产厂的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

6.2 瓶塞的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两种。

6.3 出厂检验

6.3.1 瓶塞的出厂检验项目及要求按表3规定。

                    表3

检验项目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主要尺寸
4.1
5.1
外观
4.5
5.5
紫外吸光度
4.3
5.3
还原物质
混浊度
pH变化值

6.3.2 批量以生产厂日产量或班、台产量组批。

6.3.3 瓶塞的尺寸、外观的出厂检验执行GB 2828。

6.3.3.1 抽样方案由供需双方商定选择一次、二次或五次抽样方案。
6.3.3.2 尺寸的不合格分类、检查水平和合格质量水平按表4规定。

                   表4

项目
尺寸
不合格分类
B类
C类
冠部厚度超偏差
塞颈直径、冠部直径超偏差
合格质量水平
2.5
4.0
检查水平
I

6.3.3.3 外观的不合格分类、检查水平和合格质量水平按表5规定。

                   表5

项目
外 观
不合格
分类
A类
B类
C类
针刺圈内或与内容物接触面有污点、杂质;
针刺圈内或密封面有气泡、裂纹。

表面有污点、杂质、胶丝、胶屑、海绵状、毛边;
塞颈部分粗糙;
明显缺胶。

除边造成的残缺和锯齿;
由模具造成的痕迹;
色泽明显不均匀。

合格质量水平
0.40
1.5
6.5
检查水平
I

6.3.4 瓶塞的紫外吸光度、还原物质、混浊度、pH变化值四项化学性能应全部合格。

6.4 型式检验

6.4.1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原材料或工艺有较大改变时;
  b. 停产6个月恢复生时;
  c. 连续生产12个月时。

6.4.2 型式检验的项目为技术要求中规定的全部性能。其中主要尺寸及外观的验收按6.3.3条规定。物理性能、化学性能、生物性能应全部合格。

6.4.3 若型式检验不合格,应停止生产,分析原因并采取措施,直至新的型式检验合格才能恢复生产。

6.5 交验规则

使用方收货验收时,如有任何一项指标达不到规定,则使用方和生产方对该不合格项目进行会同检验,以会同检验结果判定该产品合格或不合格。

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 包装箱上应有产品名称、型号、数量、批号、生产日期、生产日期、生产厂名、厂址、商标及“怕热”、“怕湿”、“小心轻放”的图示标志,图示标志应符合GB 191规定。

7.2 包装

7.2.1 瓶塞的包装由内、外包装组成。

7.2.2 瓶塞的内包装用洁净的双层聚乙烯塑料袋封装。

7.2.3 瓶塞的外包装为瓦楞纸箱包装,瓦楞纸箱应符合GB 6543中2类双层瓦楞纸箱规定。

7.2.4 包装箱内应附有产品合格证。产品合格证应有产品名称、型号、批号、检查日期、检验员代号。

7.2.5 瓶塞的每箱装量一般不超过20kg。

7.3 运输

瓶塞在运输过程中,应防止堆码不当,避免强阳光照射和雪浸淋,防止与酸、碱物质接触,防止外包装破损,保持瓶塞清洁。

7.4 贮存

瓶塞应贮存在干燥、通风、无化学污染物的库房内,贮存温度应在30℃以下,瓶塞保质期为7。瓶塞贮存超过6个月须进行复验,合格后方可出厂、使用。

 

 

A1 仪器和器皿

A1.1 高压蒸汽消毒器。
A1.2 恒温干燥箱。

A2 处理方法

A2.1 试验用水在没有注明其他要求时应符合GB6682中二级水的规定。
A2.2 计算出全部被测瓶塞的总表面积Acm2(每只瓶塞的表面积为10cm2),将瓶塞放入烧杯中,加2AmL水浸没瓶塞,煮沸5min,用水冲洗5次。将瓶塞放入三角烧瓶中,加入2AmL水,并浸没瓶塞。用铝箱或一只硅硬酸盐烧杯将烧瓶口盖住,放入高压蒸汽消毒器中加热,在30min内温度升到121±1℃并维持30min。
在30min内使瓶塞冷却至室温,取出。在60℃条件下烘60min,贮存于密封的玻璃容器中备用。

A3 上述瓶塞供针刺落屑和穿刺力试验用

 

 

B1 原理

本试验是测量瓶塞的针刺落屑性能。由于测量值受诸多因素影响,如瓶塞的预处理、封盖器的结构型式、密封力、注射针尖的锋利度、针上润滑剂的涂量及操作者的视力等。必须对这些变量加以控制以获得可比结果。故被测瓶塞应与已知样品进行比较。

B2 仪器和器皿

B2.1 注射瓶:与瓶塞配套。
B2.2 铝盖:与瓶塞配套。
B2.3 手动封盖机。
B2.4 快速滤纸及布氏漏斗。
B2.5 注射针:外径0.8mm。
B2.6 注射器:5mL。

B3 测定步骤

B3.1 选择50只与被测瓶塞配套的注射瓶,每只瓶中注入半瓶水。 在25只瓶上各放一只被测瓶塞,另25只瓶上各放一只已知其针刺落屑性能的并塞,瓶塞均按附录A(补充件)规定处理过。

 

 

加上铝盖,用手动封盖机封口,按图B1所示排列,打开铝盖针刺部位。
B3.2 用丙酮或甲基-异丁基酮擦拭注射针,并装在注射器上。
B3.3 将注射器充水并除去针头上的水。
B3.4 使1号瓶保持直立,手握注射器垂直向1号瓶塞标记区域内针刺,拔出针头。
B3.5 按B3.4步骤再做三次,最后一次拔出针头前,将1mL的水注入瓶内。
B3.6 对26号瓶塞(即第二排中第1个瓶塞)重复B3.3至B3.5步骤。
B3.7 两排瓶塞按图B1箭头所示交替重复B3.3~B3.5的步骤,直至每只瓶塞被针刺四次。
B3.8 每针刺20次后,更换一支注射针,重复3.2步骤。
B3.9 取下第一排被测瓶塞,将瓶中水全部通过快速滤纸过滤,确保瓶中不残留落屑。在一般条件下,眼与滤纸距离为25cm。用肉眼观察快速滤纸的落屑数。
B3.10 对第二排已知针刺落屑性能的瓶塞重复B3.9。

B4 结果表示

报告各排瓶塞100次针刺所记录的落屑数。

B5 有效性判断

如果已知瓶塞的结果与先前测得的结果具有一致性,则应判试验瓶塞测得的结果有效。反之,则无效。

 

 

C1 仪器和器皿

C1.1 注射针:外径0.8mm。
C1.2 注射瓶:与被测瓶塞配套。
C1.3 铝盖:与瓶塞配套。
C1.4 手动封盖机。
C1.5 针刺装置:装置中针刺器能以200mm/min的速度垂直运动,运动期间针刺器受到的反作用力能被指示和记录,精度为±2N。注射瓶能放进装置并保持同轴,以能对瓶塞中心针刺。

C2 测定步骤

C2.1 用丙酮或甲基-异丁基酮擦拭注射针后,装于针刺装置上。
C2.2 取10只瓶,分别放上一只按附录A(补充件)规定处理的瓶塞,盖上铝盖,用手动封盖机封盖。
C2.3 打开铝盖针刺部位,将瓶放入针刺装置中,使注射针垂直刺向瓶塞,记录刺穿瓶塞时所施加的力。
C2.4 重复C3.2步骤,使所有被测瓶塞针刺1次。

C3 结果表示

报告被测瓶塞中最大穿刺力的值。

C4 结果表示

 

 

D1 原理

瓶塞与瓶瓶密合性的测定(包括经针刺和未经针刺的瓶塞),是通过外部局部真空抽出瓶中空气,观察有色溶液是否吸进负压瓶中。

D2 试剂

10gL亚甲蓝溶液:称取1.0g亚甲蓝,用水溶解并稀释至100 mL。

D3 仪器和器皿

D3.1 注射瓶:与瓶塞配套。
D3.2 铝盖:与瓶塞配套。
D3.3 手动封盖机。
D3.4 注射针:外径为0.8mm。
D3.5 针刺装置:同附录C(补充件)中C1.5条。
D3.6 真空箱。
D3.7 烧杯:1000mL。
D3.8 高压蒸汽消毒器。
D3.9 恒温干燥箱。

D4 测定步骤

D4.1 试验前2h内对被测瓶塞进行预处理,将瓶塞放入水中煮沸5min后取出,在70℃恒温干燥箱中干燥1h。
D4.2 在20只瓶中,每只加半瓶水,将瓶塞和铝盖用手动封盖机封口后,放入高压蒸汽消毒器中,于121±1℃条件下加热30min,取出后冷却,放置24h。
D4.3 将1只按D4.2准备的组件打开铝盖穿刺部位,放在针刺装置中,装上一支注射针,在瓶塞标记区域内不同位置穿刺3次。
D4.4 在另9只组件上重复D4.3步骤。
D4.5 每穿刺10次后换一支新注射针。
D4.6 取上述20只组件(包括针刺过的和未针刺过的)放进装有亚甲蓝溶液(D2)烧杯中,使其完全浸没,将烧杯放入真箱中,抽真空至75±5kPa,维持30min;使真空箱恢复至常压,再维持30min。取出组件,用自来水冲洗瓶外,以目力检查亚甲蓝溶液是否渗入瓶内。

D5 结果表示

分别报告装有未针刺过和针刺过的瓶塞的瓶内溶液呈现颜色的个数。同时注明抽真空时的试验温度和常压下的试验温度。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国家医药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医药管理局医用高分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归口。
本标准由湖北华强化工厂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肖美芳、李吉生、赵明艳、王继柏、王秀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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